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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票盖章看似简单,实则学问很多稍不留神就会出错,..小编整理了几种常见发票盖章情形,一起来看看吧~
情形1:发票不可以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
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、顺序、栏目,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,并加盖发票专用章。
情形2:发票记账联不需要盖章
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,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,填写项目齐全,内容真实,字迹清楚,全部联次一次打印,内容完全一致,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。因此,记账联无需盖章。
情形3:发票专用章没盖清楚不一定要作废
在不遮挡信息的情况下,在空白处补盖一个,或者谨慎处理选择作废发票或红字冲销。
情形4:发票专用章盖反了不影响发票使用效力
章盖歪了或者颠倒了,只要清晰可辨认,只是影响美观,不影响发票的使用效力。当然,也不要因此随便盖,还是要按规定加盖。
政策依据: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》》(国函〔1993)174号)第二十二条
2.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587号)
3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(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)第二十八条